终日里就跟着穆凌霜屁股后面走。
死舔狗......
臭不要脸!
不过,旺财并不在意叶洵的辱骂,仿佛没听见一般,扬起高傲的狗头,在江中荡来荡去。
穆凌霜从不远处跑了过来,脸上噙喜,笑道:“夫君,为何发这么大的火气?”
经过这几日的感情培养。
叶洵和穆凌霜之间已有默契,并且相处的自然融洽,一切都是水到渠成。
叶洵转头看向她,眉梢微挑,“娘子,想不想吃炖狗肉?”
闻言,穆凌霜微微一滞,随后转头看向水中的旺财。
“好啊。”
“我还从来没有吃过狗肉。”
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话,通过空气传入到水中,又通过江水传到旺财的耳朵中。
旺财狗刨在水中,一脸懵逼的望着叶洵和穆凌霜。
???
我不是人。
但你们是真狗呀。
随后,旺财瞬间从江中蹿到岸上,嘴中还叼着条鱼,屁颠屁颠跑上前来,蹲在叶洵面前,将鱼放到他脚下,抬起狗脸伸着舌头,一脸殷勤的望着叶洵。
现在旺财终于明白了,好像还是叶洵说了算。
见旺财这副模样。
叶洵眉梢舒展,笑出了声。
“哈哈哈。”
“旺财,你现在明白了吧?”
“舔狗,一无是处。”
随后,叶洵又将旺财赶下了江,与穆凌霜坐在岸边吹风。
穆凌霜望着波光粼粼的江面,突然道。
“对了夫君,之前你让二哥弄的那个陶罐是什么秘密武器?”
“那东西遇到火后竟会发生爆炸,当时燃烧着火焰的艨艟撞向大俞战舰时,这个陶罐好像发挥了不小的作用。”
“父亲说,能不能跟你讨要一份秘方,他想研究一下,看看能不能运用到军事领域中。”
话落。
叶洵微微点头,沉吟道:“当然没问题,走我们现在就回城搞,过几日回上京城可就没有时间了。”
现如今,云南穆府已是叶洵后方大本营,嫡系军队,没有什么好隐瞒的。
而且,他对穆府一家的印象都很好。
见叶洵答应。
穆凌霜心下一喜。
她是血染沙场的将军,自然知道火药的威力,其实相比于它的威力,更让人敬畏的是它的震慑力。
若是运用得当,虽不见得能造成多大破坏力,但一定能挫敌锐气。
现如今,穆凌霜发现,叶洵有的可不是小聪明,他拥有强大的创造力。
香皂,肥皂,烈酒,马掌这些,全都是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之作。
她越发明白,为何三大商行,敢借给叶洵这么多的粮草和金银,他们看重的是叶洵研制出来的东西和他的商业潜力。
三大商行掌柜,皆是精明之人,怎么可能会做赔本的买卖?
不过,相对于这些,穆凌霜最敬佩的是叶洵那不骄不躁的心态。
半路。
穆凌霜撇头望向叶洵,问道:“夫君,妾身见你立下不世之功,倒是没有骄傲自满,洋洋得意的模样呀?”
“难道,你不感觉你火烧湘江,将是大夏名垂千古一战吗?”
叶洵对自己功绩的态度,是最令穆凌霜惊讶的。
凭借一己之力,力挽狂澜,灭大俞四十万兵甲,保云南五至十年无忧。
这若是寻常之人,不说居功自傲,自命不凡,目空一切,那趾高气昂,洋洋得意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毕竟这功绩在这摆着,不服不行。
但叶洵自从火烧湘江后,就感觉他将这事给忘了,从来不提,好像不是他干的样。
闻言,叶洵微微点头,“这一仗确实打的不错,然后呢?”
穆凌霜: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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