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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峰文学 > 艾一笙钟叶昀 > 第43章 番外之林氧和顾琛
 
熟知我林氧的人都知道,打小我便是那个叫温书言的男孩的跟屁虫,从五岁那年第一次在他家别墅见到他开始,我便不可自拔的跟了他这么久,这么些年下来,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迟早会把他这块石头捂热,我们最终会在一起,就连我也是这么想的。

可独有一个人觉得我们不合适。

在我18岁出席的一个商务晚宴上,我认识了他。

我向来不是多端庄淑女的人,在父亲和其他宾客攀谈的空档,我自己一个人跑去了偏僻的角落独享美食。

我至今仍然忘不了当时悠哉悠哉的吃着水果时,一抬头所看到的那张脸。

那是一张很温和很白皙很无害的脸,跟温书言的俊朗完全不同,虽然他的五官不算特别出色,但他的五官和眼神中,莫名有一种道不尽的温柔。

当时我只觉得,头顶璀璨的大堂灯,照得他的眸子灿若星河,好看极了。

我仅仅只是愣了一下,便收回了思绪,美男我不是没有见过,更何况我早已心有所属,其他异性在我眼里都浮云。

我余光瞥见他往我这边走来,似乎起了攀谈的兴致,果不其然,安静的角落很快响起了他的声音,我当时诧异了一下,这男孩由里到外,就连声音,都温柔得过分。

我不愿与他多说话,甚至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,可他似乎毫无所觉,自顾自的告诉我他叫顾琛,顾家的第三子,还有,他想跟我交个朋

友。

顾琛的脾气出奇的好,似乎脾气好的人都很爱笑吧,顾琛笑的时候会露出那颗标志性的虎牙,嘴角一咧,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,傻里傻气的,说实话,跟他身上成熟的西服真不搭。

事实上,我的想法果然是没错的。

那晚莫名其妙的互加了微信后,顾琛经常约我出去,偶尔无聊的时候,我会应邀一下,我记得我第一次应邀,是在C大打球。

当我蹬着双拖鞋慢悠悠的到达运动场的时候,他已经在球场上挥汗了一个小时。

恣意飞扬的白色球衣,纤尘不染的白色球鞋,还有被发带箍住的额前细碎的刘海,配上那张清秀温和的脸,符合了我少女时代对恋爱对象的所有幻想,但当时的我多次告诫自己,我已经心有所属很久了,那个人叫温书言,不叫顾琛。

顾琛说他刚回国没多久,对国内的市场状况和公司的业务都不了解,所以想多学习,于是乎成了C大的一员。χ1ZL

当时我没有多想他为什么会放着隔壁更好的B大不念而选C大,我更没有想到,他所谓的还想多学习的真相,不过是作为家族的弃子被排挤在权力中心之外而已。

当然,这一切都是我在他出事以后才知道的。

顾琛真的是个很低调的人,所以虽然同样俊俏,但他C大的知名度却远不如温书言,在他成为C大学生的大半年里,我和他都是那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处着,他从没有

对我说过和做过哪怕半点逾越朋友之线的话和事,直到――

那是极为寻常的一天,在我看来不同寻常的只有,温书言又换了一个女朋友。

当看到他在学校又搂着一副新面孔时,我一时气上了头,当众质问他,为什么女伴换了一个又一个,就是轮不到我,我甚至有些卑微的问道,为什么同样是玩,我就不行。

温书言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我,眉头皱得紧紧的,我知道,那时的他不悦极了。

我眼中的泪几乎要掉下来的时候,意外便是在那一刻发生的。

顾琛的出现和表白让我猝不及防,但同时也是救赎,让我不至于在温书言的漠视和周围的无数眼光中落荒而逃,我当时只是想着,顾琛真他妈仗义,温书言真他妈不是东西,为了气他,我理所当然的当众接受了顾琛的表白。

我认为是逢场作戏的事,可有人却当真了。

有某一刹那,我分明在顾琛的眸中看到了孩子气的笑颜,现在回想起来,当时我的心明明是为他刺痛了一下的,可惜当时的我,浑然不知。

那天的事情过后,顾琛有了更名正言顺的理由粘着我,行使和履行他的“男朋友”权利和义务,经常约我出去玩出去吃饭,逛街看电影时他替我提包,过节和过生日的时候我给他挑礼物,偶尔一起去图书馆自习,在一年后的某天里,他甚至还把我带回了他家吃了顿饭,不知不觉中的两

年时间一晃而过,除了最后一步,我和他竟然做尽了所有普通情侣都会做的事。

在我贪恋他给予的温暖的时候,一丝丝尚存的理智告诉我该适可而止,不能沉沦,不该贪心,事实上我的确做到了,只是付出了有些惨痛的代价。

当时的我无数次在想,如果没有温书言,我真的会很爱很爱他吧。

可惜人生从来没有如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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